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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华科技售后服务措施与承诺
一 、包修规定:
     厦华牌彩电(XOCECO、PRIMA牌),自购机之日起,在国家“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持有效购机发票和产品包修凭证,可获得我司当地技服中心和我司当地授权的各特约维修服务部免费包修服务(仅限国内销售的产品,方可享受此条款。销售时特殊约定的,不在此服务范围内)。
     1、显象管系列彩电:整机包修“一年”(含附件),主要五大器件指显象管、高频头、集成电路、行输出变压器、开关变压器保修“三年”。
     2、平板系列彩电:整机包修“一年”,平板电视显示屏从07年5月1日后屏保三年,屏是主要部件,详见保修卡。
     3、整机性能故障7天内包退,15天内包换,7年安全期限维护。
备注:随机赠送的礼品以产品附件内的包修凭证和包修条款由礼品制造商负责包修。
二、换机规定 :
     1、凡购买厦华牌彩电(XOCECO、PRIMA),自产品售出之日起 15日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持原始发票到原销售点选择 换机或维修
     2、在国家 “三包”有效期内,若一年内修理二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责任属本公司技服中心或我司授权的特约维修部维修过的,经本公司核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主要性能故障,消费者可持多次的维修单据和原始发票向原销售点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产品。若无同型号产品,可选择调换本公司其它型号产品并补差价办理换机(差价计算方法以本型号目前市场零售价对应换机型号的现行市场零售价补差)。
     3、在国家"三包"有效期内,因本公司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天以上未能维修好的,消费者可持维修单据和原始发票向原销售点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产品
三、退机规定 :
     1、凡购买厦华牌彩电(XOCECO、PRIMA),自产品售出之日起,7天之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的主要性能故障的,消费者不愿意参照换机规定第1条款条件进行维修或换货的,消费者可持原始发票向原销售点按原购买价格要求退货
     2、符合 换机规定第1条款(15天内)的条件 ,因本公司无同型号产品,而消费者又不愿意补差价调换本公司其它型号的产品,消费者可持原始发票向原销售点按原购买价格要求退货
     3、符合换机规定第2条款,在整机包修“一年”有效期条件内的 ,消费者不愿更换同型号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可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的规定,由销售点或给予退机的单位,向消费者收取0.1%/天的整机折旧费后予以退货(折旧日期计算方法以购机之日起至退机之日止)。消费者持多次维修的单据可扣除维修占用时间,退机时消费者应提供购机发票,若无法提供发票,购机日期将按机身上的合格证出厂日期起计算,若机身上的合格证被撕毁或自行调换,将不予办理退机 。
     4、符合退机规定中第1、2、3条款的退货,消费者应全数归还整机、原机附件、包装物和购机时所赠送的礼品、礼券等物品。退货时,上述物品若有缺失、损坏,消费者应照价赔偿
四、服务与时限:
     1、厦华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 885 666(2007年4月12日后正式开通)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维修服务预约、咨询、投诉等服务。市区及有条件地区上门服务,中心城市24小时内服务到位, 周边地区48小时内服务到位,边远农村地区电话预约的上门服务。
     2、凡在包修期内,非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发生故障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厦华各技术服务中心(站)或本公司授权的特约维修网点予以免费包修。
     3、凡无厦华技术服务中心(站)的区域,由厦华科技公司委托授权的特约维修部安排维修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费用。
五、收费服务范围:
产品超出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和 “包修卡”上所明确的条款,按厦华科技公司本年度的收费标准实行收费维修服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本公司包修范围,但可实行收费处理。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计算超过包修期限的;
     2、无法同时出示有效发票和“包修凭证”的;
     3、购机发票或包修凭证有涂改,包修凭证上的机号与产品机身上的机号不符、涂改或更换机号以及撕毁封机证的;
     4、因用户未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保管、维护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
     5、非本公司授权的特约维修单位拆动或维修过的;
     6、因不可抗拒力,包括水灾、火灾、雷击、异常电压、碰撞、跌落、进水、地震等因素造成损坏的;
     7、长时间播放静止图象、文字信号、16:9显示屏以4:3模式观看等造成显示屏留永残像的;
     8、带电使用数字接口DVI、HDMI采用热插拔引起的损坏;
     9、平板电视二次移机、安装调试;
     10、商业用途、公共场所使用的产品和在销售合同约定包修范围以外的。
六、服务回访与监督 :
     1、厦华各地技术服务中心将对服务情况进行100%回访,厦华科技公司总部将进行抽访,以监督本服务系统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2、厦华科技公司总部维修服务投诉、收费价格举报电话:0592-3157315
七、购件服务
     消费者若有购买维修配件需求时,可向厦华当地技术服务中心或公司总部邮购,在确认所购维修部品、邮递地址、收款核对无误后,三天内给予发货。
     我司授权的特约维修部若有维修配件需求时,可采用邮购、申请借件(在可控的信用额度内)、先记帐后扣款等方式,以传真、Email等形式邮购所需的维修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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